有关中华北向通的交易规则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0日公布的【第200号令】《关于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最新修订作出以下修订﹕

 

由2022年7月25日起:

  • 新的内地投资者*客户不可开立中华北向通的交易功能
  • 已经开通了中华北向通交易功能的既有内地投资者*客户,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

由2023年7月24日起:

  • 所有内地投资者*客户不得再通过中华北向通(沪深股通)买卖A股,所持A股只可卖出。

 

 

*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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